关于开展全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补充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6-06-26 14:22:39    521  

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省局各训练单位,有关省级单项体育协会:

因第十八届省运会参赛运动员资格规定有所调整,根据各市要求,为确保省内最高水平青少年赛事顺利开展,坚持以运动员为核心,现将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补充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开放时间

2026年3月18日8:00-3月19日18:00。

二、注册形式

(一)运动员本人账户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体育-专业服务-运动员服务-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提交审核;

(二)教练员、市本级体校及训练单位和县(市、区)体育部门、市体育部门、省级训练单位及省级单项体育协会等各级审核人员通过登录浙江省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于3月21日前完成运动员注册信息的审核确认,逾期不补;

(三)注册成功的运动员信息可在“浙里办-浙体育-专业服务一运动员服务”青少年运动员公示窗口查询。

三、注册对象

(一)需参加浙江省综合性运动会的运动员;

(二)已参加过浙江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冠军赛等比赛需补注册的运动员;

(三)其他有特殊情况的运动员。

四、有关要求

(一)注册运动员应拥有浙江省户籍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拥有浙江省学籍并在浙江省内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学生);

(二)全省各设区市以及经省体育局批准的业余训练机构作为具有注册资格的单位;

(三)运动员与注册单位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期限为4至9年,运动员与注册单位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18周岁;

(四)首次注册的运动员应当出示公安部门提供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提供规定的电子数据资料;

(五)凡已在省体育局办理代表资格注册的运动员,未经省体育局同意,一律不得擅自与其它省市及相关单位进行人才交流、输送和双重注册。

五、注意事项

(一)各市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运动员的注册工作,严格把好青少年(儿童)运动员的选才、培养和注册关,坚决杜绝在青少年(儿童)运动员选才、培养和注册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二)各市体育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次注册工作的落实和部署,做好所属县(市、区)的审核把关工作(特别需要关注注册照片审核),把握好注册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各级训练单位和相关学校、体育俱乐部等业训单位的宣传和指导工作,把注册工作通知到位,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三)已注册成功的青少年(儿童)运动员,如代表资格协议期间进行改名,请及时联系注册技术支持,提交相应公安机关的改名证明材料进行修改,防止影响后续参赛资格审核。

(四)注册技术支持热线电话:0571-87968598转803(工作日9:00-18:00),技术支持邮箱:support@yangtuo.cn。

浙江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2026年3月17日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补充注册工作的通知(盖章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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